近日,四川广安的一名网友咨询了关于姓名变更的问题。由于父母离婚后他随母亲生活,名字的谐音常常成为他人调侃的对象,因此希望能改为母姓,但对生父可能不配合或失联感到担心,想知道是否可以凭抚养权判决书单方面办理。针对该咨询,10月22日,当地公安局表示,根据民法典规定,自然人有权选择姓氏,可以随父亲或母亲的姓。对于未成年人而言,改名或改姓通常需双方父母达成一致,仅凭抚养权判决书是无法单方面进行更改的。如果生父失联或者拒绝配合,母亲可以通过法律途径,提供因名字谐音被调侃所带来的困扰的证据,法院会根据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裁决,并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件以供办理。警方指出,名字谐音导致的调侃可以作为合理的更名理由,户籍管理部门会进行综合评估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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